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消费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消费潜力,构建和谐公平诚信的消费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
2020年,福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福建高院出台涉疫情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依法公正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积极应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旅游、餐饮、住宿、培训等消费、服务领域相关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易发多发情况,加强调研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确保公正高效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商品房预售销售、物业服务、医疗服务、产品责任、网络购物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41153件。
加强消费者维权诉讼服务。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对消费者的诉讼指导与释明,通过线上开庭、线上调解、线上司法确认以及小额速裁程序等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对于争议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的案件实行快审快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减轻消费者诉累。
着力多元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各地法院不断健全消费者权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有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建立联席会议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大沟通协调,加强诉源治理,畅通诉调对接,积极推动消费领域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聘请工商、消保委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纠纷联动共治。2020年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一审调撤率达62%,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成效显现。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庭审直播、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巡回审判、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促进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法官说法典”系列解读,在“闽法问道”平台举办“民法典.名家谈”系列辅导讲座,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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