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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 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如何邀请消费者参与共查

来源:河南消费者网 发布时间:2021-12-28 16:10:33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意识与社会责任,加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及辨别能力,提升社会监督力度,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邀请3名消费者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对农贸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动。

汝河路市场-4.png

    农贸市场是广大消费者购物的集散地,对农贸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如何也是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为了让消费者更多的了解农贸市场上的食品质量情况,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二七区市场监管局邀请消费者代表一同走进农贸市场,共同参与了“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动”。12月28日,被邀请的3名消费者代表在检查人员的带领下,走进了位于汝河路上的汝河农贸市场进行检查。首先对该市场食品入场检测情况进行了检查。按照要求,食用农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市场开办方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所进食品进行快检,并将快检结果予以公示,以确保进场的食品质量。对检测不合格产品集中予以销毁。并要有详细记录。

接下来,同查人员对肉制品经营单位与蔬菜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猪肉产品“两证两章”是否齐全、感官形状是否异常。同时,还检查了食品贮存条件以及蔬菜的进货查验情况等。经过检查,市场上的销售商均能够按照要求提供进货查验手续,且经营菜品不存在腐烂变质等问题。

检查了农贸市场后,联合同查人员又对位于淮河路上的汇龙烟酒商贸有限公司开展了酒类产品“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检查人员向店面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并亮明身份后,执法人员首先向消费者代表介绍了如何从食品安全公示栏中判断店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信息判断是否与现场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执法人员与消费者代表还共同查看了该店现场销售的奶制品与酒类产品,重点检查食品标示以及是否存在未按照标示条件贮存食品的问题。经查,该店销售的奶制品标识均注明“阴凉避光”贮存,贮存条件符合标识要求,且按照要求能够做到隔墙离地存放。但该店存在有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的情况,经确认是店主生活用品,执法人员要求店面负责人现场进行了改正。

最后,消费者代表抽取了两款酒类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店面负责人提供了该酒供货者的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经过查阅,抽取产品的进货票据、供货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均完备,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记录。

检查后,消费者代表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履职尽责和执法程序严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并表示:以后要进一步履行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继续当好社会监督员,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拨打“12315”联系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赵正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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