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按照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以及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通知的要求,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育局、城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及辖区办事处对校外培训广告进行了严格的管控和治理。 
为切实抓好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的管控与治理,从12月3日到10日,各部门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要求相关传播平台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对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从12月11日至28日,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管控和查处。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对辖区内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从严处罚。加大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加强日常管控,对于多次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或者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情节恶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2月14日,笔者跟随联合执法人员对升龙广场校外培训广告检查时看到,在升龙活力街的二楼、三楼多处都能看到校外各类培训广告的牌子,仔细检查共有21处,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拆除。12月16日,联合执法人员又对亚星商务楼的兴华教育广场的校外培训广告进行了集中检查与拆除。在兴华教育广场的二楼有12家校外培训机构,虽然培训机构都关门了,但是在二楼的墙上、电梯上都贴有培训广告。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都一一进行撕毁和铲除。外面门头上的大广告用切割机当场切掉,共铲除培训广告32处。联合检查中二七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到现场对校外培训广告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与落实。局价格监督检查科也随同联合检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价格进行了检查。 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陈光辉说:“对校外培训广告除局市场监管科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整治外,各市场监管所也同时在辖区内进行检查和拆除。目前,全区已拆除校外培训广告200多处。下一步,还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确保把“双减”政策落实到位。”( 赵正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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