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消费者网欢迎您!
河南消费者网
首页 > 房产家居

现房与样板房不符 建阳一开发商虚假宣传被罚

来源:福建消费网 发布时间:2021-03-15 16:14:59 浏览量:

2021年3月14日下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日在福州上下杭举行,福建省消委会在会上发布了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下文为案例4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24日,以熊某等5人为代表的64户上叠业主向南平市建阳区消委会投诉称:南平某楼盘的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导致消费者实际看到的房屋与前期宣传销售的房屋存在明显差异。故要求:1、要求开发商按照预售样板房的标准交房;2、或者退还差价款30万元。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协商无果,只好向南平市建阳区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案件后,建阳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于12月27日上午,组织开发商与业主代表进行现场调解。开发商代表林先生提出,双方的行为应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为准,不接受消费者的诉求。因双方的要求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无果。后经南平市建阳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方努力,于2020年1月6日下午再次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消费者代表表示如果开发商无法达到前次调解中消费者提出的条件,他们则变更诉求,要求开发商退房,且退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代表表示其无权立即做出决定,但是可以把消费者的意见上报总部。2020年1月17日,开发商代表林先生电话告知调解人员,开发商总部答复同意退房,但只愿意承担购房款总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其他费用不承担。工作人员将此情况如实转达给消费者代表,其对此表示不满意。

就在组织双方调解的同时,调解人员把业主反映的楼盘开发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欺骗消费者行为的线索转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大队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4月16日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对商品的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对该楼盘开发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万元。

投诉人同时还向南平市建阳区信访局进行了投诉,建阳区信访局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城管以及南平市消委会秘书处共同参与该信件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开发商代表仍强硬坚持之前的态度,并称业主可以走法律诉讼途径。南平市消委会调解人员当场指出,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现在的焦点是如何解决当初在销售时对业主的承诺,虽然法律诉讼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但费时费神费钱,开发商应该主动作为,而不是被动地让业主诉讼来解决。建议开发商对本案中存在争议的“顶层的检修口”拿出整改方案,做到既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满足业主的使用功能。

经过开发商对顶层检修口的封合方案多次修改,最后的方案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认可,同时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9月1日上午,6名业主代表送来“为民解忧 心系群众”的锦旗,以示感谢之情。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售楼广告、设计说明、实物样楼或者其他方式对房屋质量、售后服务、环境状况作不实表示,不得误导和欺诈消费者。”《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为获得高额利润,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调解人员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督促开发商拿出诚意,履行约定的义务,主动作为解决纠纷,及时挽回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依法得到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开发商家的各种信息,在签订消费书面合同时,应重点关注约定双方权益、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不要受商家口头宣传、承诺所误导,尽可能多的收集开发商提供的广告、音、视频等证据,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第一时间向所属地区的消委会等部门进行投诉。


上一篇:购物车划伤幼童脸 百安居遭公开批评
下一篇:1月份楼市运行总体平稳 一线城市房价领涨
栏目推荐 
美盛斩获郑州市金水区优质地块 教育大城再续美好
美盛斩获郑州市金水区优质地块 教
盛境已成,人杰荣归——郑州中海九号公馆交付圆满收官
盛境已成,人杰荣归——郑州中海九号
聚力共赢,再筑新章|正商集团与河南省尚建置业有限公司合作签约仪式成功举行
聚力共赢,再筑新章|正商集团与河南省
喜报!正商集团荣获“2021中国房地产住宅开发企业领先品牌”
喜报!正商集团荣获“2021中国房地产
美盛·金水印 | 金水城央 印记一个时代的荣耀
美盛·金水印 | 金水城央 印记一个
栏目排行 
开封申先生投诉禹洲嘉誉府未能准时交房,住建局回应开封申先生投诉禹洲嘉誉府未能准时
获嘉县府庄泰禾中州院子烂尾业主租房无家可归 ?当地回应获嘉县府庄泰禾中州院子烂尾业主租
驻马店艾森高铁壹号一期首期即烂尾?当地回应已委托其他公司代管驻马店艾森高铁壹号一期首期即烂尾
商丘绿地三期项目无预售证退房迟迟不退款?当地房管局介入商丘绿地三期项目无预售证退房迟迟
辉县市龙鼎生活城10年无法回迁?当地回应项目进入破产程序辉县市龙鼎生活城10年无法回迁?当地
郑州泰山誉景二期朗誉园延期近半年不交房?当地回应郑州泰山誉景二期朗誉园延期近半年
许昌鄢陵花都颐庭退房迟迟不退款?当地回应正积极筹措资金许昌鄢陵花都颐庭退房迟迟不退款?当
碧桂园世界500强排名升至第139位,积极回馈社会纳税超650亿元碧桂园世界500强排名升至第139位,积
鄢陵李女士投诉花都颐庭交房难,申请退房后退款更难?鄢陵李女士投诉花都颐庭交房难,申请
淮阳区华悦学府开发商交房多次变卦?当地最新回应淮阳区华悦学府开发商交房多次变卦
网站首页 |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1 河南铁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河南科加
本网站所转载的信息,不代表河南消费者网观点;署名来源河南消费者网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工信部备案号:豫ICP备16021895号